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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农业部决定废止有关规章 200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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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农业部对现行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已决定废止11件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对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农药田间药效实验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部分内容与WTO规则要求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近期还将废止《关于毗邻国家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淡水鱼类检疫暂行规定》等15件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为了认真履行WTO规则和我方承诺,今年农业部还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已于近期发布实施;同时,农业部还对《进口兽药抽样规定》、《兽药监督检验抽样规定》等5件规章进行了修改。 农业部计划在抓好农业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农业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既符合WTO规则要求,又支持和保障国内农业发展的法规体系。包括起草有关支持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确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律地位方面的法规。 农业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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